红河县:严防基层一线“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7-07-08 08:33: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坚持零容忍惩治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基层干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抓教育,着力正风肃纪。把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全县党员教育培训总体方案,做到党员干部培训、普通党员学习“两个全覆盖”。开展“强党性、正党风、守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向我看齐”的标杆意识。采取典型引领、以案说纪、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把纪律教育有机融入思想理论武装、能力素质培训、履行岗位职责的各方面。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通报问责等方式,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打好“预防针”,防病于未萌。今年已开展党纪条规宣传活动2次,先后发放相关学习手册500册,宣传单1400份。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及测试活动2次,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测试。

抓清查,强化资金监管。督促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存量资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力度,对各乡镇的民政救灾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农危改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村(社区)“三公经费”开展审计,并对各乡镇分阶段、分时段跟踪检查,对各职能部门履行主管、指导责任进行“再监督”,凡是工作推进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重点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的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问题;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今年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3次,共有3名领导干部因扶贫工作责任履职不力被问责。

抓线索,强化责任追究。县纪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于每月随机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贫困户走访抽查,深入查找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同时,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好问题线索的受理、排查、查办和督办。此外,还通过明察暗访、蹲点检查、查阅账目、受理举报等方式,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县纪委共收到反映基层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39件次,已立案查处4件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