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源县惩防并举,多管齐下,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给群众更多正风反腐获得感。
建立交易中心,“公家”一款一物全部公开招标交易
“集体的土地怎么处置,单位的房产租赁给谁,村里的工程项目由谁来建,以前这些几乎都不公开或公开不完全,常常是暗箱操作,搞个人说了算,这就容易导致拿红包、吃回扣、谋私利等贪腐行为。老百姓意见非常大,我们监管也很难。现在统统纳入中心公开交易,很好地解决了。”后所镇纪委书记牛坤说。
2014年富源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县所有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资产资源清查、核算,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帐。在此基础上,经过试点示范和总结完善,2016年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除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上组织进行招标建设外,其他所有的资产、资源或项目建设,只要是属于村组集体或镇直各站所拥有的,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有些乡镇还把各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餐所需的大米、食用油、猪肉、牛肉、米线,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这样既杜绝了采购过程暗箱操作、吃回扣、谋私利等违纪行为,还能保障所购物资价低、质优。
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一分一厘需经八人审核签字
防治基层腐败,除了要堵住资产资源交易中的监管漏洞,更要管好真金白银、极富诱惑力的资金使用。从2015年起,富源县各乡(镇、街道)在村财乡(镇)管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组财乡(镇)管,各村委会的每一笔资金使用,必须要由从村党总支书记到乡(镇)长的8个人审核批准。
“这样的审批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繁琐,但每一个人的审批,就是一道保护我们的关卡。”大河镇黄泥村委会书记陈金桃非常赞同。对乡(镇)各站所的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强化县、乡(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规范管理,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业务站所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的全程监督以及县、乡、村纪检监察干部系统跟踪再监督的立体监督新模式,构建起民生资金监督的“立交桥”,实现了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到村、从村到组的全覆盖和精准监督。
强化教育管理,“小纪委”也能发挥“大作用”
防治“苍蝇式”腐败,乡(镇、街道)和村一级的监督发挥着“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提高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有效解决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2015年以来,富源县大力推动“三转”向乡镇(街道)延伸,纪(工)委书记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之外的其他工作,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全部实行专职化、年轻化。采取每年组织举办民生监督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抽调参与办案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建立民生监督工作“八必访”、情况月分析报告、绩效考核、诫勉谈话等制度,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全部纳入村干部管理,每人每年1200-18000元的报酬补贴,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由乡镇纪委根据其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拨付。县纪委对年度零办案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向县委建议对纪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取消零办案乡(镇、街道)年终评先选优资格,督促其认真履职,扛起责任,发挥作用。
保持高压态势,不设上限不定指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持不设上限、不定指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惩的高压态势。通过约谈提醒、转交督办、纪委常委分片负责等方式,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压力传递到乡(镇)、到村、到人。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不仅于2013年就全部消除了纪律审查空白点,而且还一直保持着每年至少自办纪律审查2件以上,有的甚至有5件。2014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91件,党政纪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