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关县抓住“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关键环节,从职责定位、履责担当等方面下功夫,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分任务定职责。年初,印发《大关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负总责,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认真完成牵头或协办任务。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四套班子与乡镇党委书记、县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抓落实促履职。常态开展乡镇、部门“一把手”党规党纪学习,督促其讲政治、守规矩,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带头走访联系困难群众,带头解决突出问题,正确履行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促进责任有效落实。
强监督传压力。县委、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全县9个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层层传递压力,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严问责明纪律。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属于主观方面的原因造成任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约谈其“一把手”,以约谈促责任落实,以约谈鞭策“一把手”履职尽责。今年以来,1个乡镇易地安置点质量监督不力乡镇党委书记、镇长被提醒谈话,4个单位年度考评排名靠后,“一把手”被诫勉谈话,11个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11名“一把手”被提醒谈话。(申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