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五年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12人

发布时间:2017-06-28 07:44:51   来源:楚雄州纪委

十八大以来,牟定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基层执纪审查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反腐倡廉获得感。五年来,该县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12人。

强化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具体问题管起,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进一步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整合资源,集中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把党纪党规作为学习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在党校讲堂开设廉政教育专题、到乡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宣讲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突出抓好警示促廉、文化倡廉、媒体传廉,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等载体,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教育。

关口前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基层单位、窗口部门、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村(居)委会“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健全集体“三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作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程序。

畅通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利用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平台,提高群众诉求办理质量,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基层巡察,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组,精准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11月组成5个巡察组,对全县2个县级部门和1个乡镇、2个村委会开展第一轮巡察,对发现的67个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认真整改,移交问题线索16条。2017年4月组成5个巡察组,对4个县级部门和2个乡镇开展第二轮巡察。

加大惩处,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抽查机制,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把重点锁定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乡村、基层站所和一线执法部门,着力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微腐败”发展成“大祸害”。十八大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1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降级1人,对3起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王瑞华  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