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力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创卫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华宁县多措并举开展督查,为如期实现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保驾护航。
组织领导保障督查力量。制定《华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确定责任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职责,为督查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成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督查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制定《华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对象为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抽调25人成立5个督查工作小组,督查力量全面加强。
督查方式确保监督全覆盖。督查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的方式进行。计划今年5月至10月,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定期督查;对领导批示区域、群众投诉区域、日常检查中存在问题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暗访督查。对工作推进慢、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各督查组进行跟踪复查。目前,共开展定期督查10次,暗访督查15次,多种督查方式的交替使用,实现监督无禁区、全覆盖。
督查机制引领责任落实。实行督查工作负责制,督查组负总责,对各创卫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小组分块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督查工作会议,由督查工作小组汇报督查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督查组综合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目前,召开督查工作会议2次,督查小组会议8次,及时解决创卫工作困难和问题。
成果运用助力工作推进。将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敷衍了事、工作出现遗漏、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将扣减相应分值。督查工作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经督查工作会议研究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进行责任追究。工作不积极、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未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的,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发现问题40个,督促整改35个。(吴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