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始终坚持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完善执纪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执纪审查工作的高效开展。1至5月,红塔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4件(次)34人,立案审查21件23人,处分16人。
注重证据关,确保问题线索客观性。在执纪审查过程中,严格依据客观证据认定违纪问题的线索事实,结合被调查事项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调查模式。根据案情充分采集被调查人房产、车产及证人证言等各方面证据材料,归纳梳理后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与被调查人的主要责任形成客观联系,从而客观、正确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进行处分。
严格程序关,确保纪律审查时效性。始终将规范纪律审查程序作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根本原则,严格落实审查程序的法定性、顺序性和时限性的工作要求。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合理设定案件调查时限,确保一般案件在最短时限内办结,集中力量对复杂案件的问题线索进行审查,真正做到快查快结,不拖泥带水。
强化审理关,确保纪律审查高质量。区纪委明确,纪律审查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或与被调查问题线索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或由区纪委决定工作人员回避。对没有充分确凿证据证实当事人有违法或违纪事实并没有可适用党纪党规的,不能认定违纪事实成立,避免“先入为主”;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到位、依据不充分的,一律不予认定。严格依据党纪政纪与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定性量纪,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陈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