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1至5月问责党员干部25人

发布时间:2017-06-21 07:26:23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镇雄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高悬问责利剑,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约束,真正把《问责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围绕“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守纪律讲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现象严格追责问责,把问责情况纳入巡察、执纪审查、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推动问责全覆盖和常态化。

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规范问责工作程序,准确区分问责情形,突出问责重点,综合运用问责方式,提高问责精准度和执行力,杜绝问责“执行走样”问题发生。

规范运用问责结果,将党员干部问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通报曝光问责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权责”弦,形成震慑警示效应,力求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1至5月,该县纪委共对存在工作失职、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的2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9人,村干部6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