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乡镇执纪审查49件56人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6-20 07:33:5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梁河县纪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和效果,实现乡镇纪律审查“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立案49件56人。

传递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年初与乡镇纪委签订《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书》,对乡镇纪委在执纪审查、执纪安全等环节进行细致规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定期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听取乡镇纪委立案审查工作汇报,研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立案审查工作落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对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通过细化责任压责,严格考核追责,传递乡镇纪委“想查”的压力,压实“监督”的责任。

聚焦主责,种好“责任田”。乡镇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忠诚履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钉钉子精神谋划抓纪律审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加强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乡镇纪检干部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同时,结合以案代训,分批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执纪审查工作,从实践中吸取经验,建立完善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实践锻炼、以案代训等制度,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指导协作,增强执纪审查的合力。针对乡镇纪委执纪力量薄弱的情况,县纪委建立包片协作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将乡镇划分为三个协作执纪审查工作区,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存在执纪力量不足或案情复杂、阻力较大时,可以向县纪委提出协助执纪审查申请,经批准后,县纪委及时组织协调相应片区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集中工作,由原来的“单兵作战”变为“协同作战”。

乡案县审,提高案件质量。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处置工作,乡镇纪委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月报告”制度,上报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核查进展情况等。乡镇纪委对立案的违纪问题进行初审。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对送审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补充指导意见,限期整改。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杨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