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紧盯基层“微腐败” 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62件67人

发布时间:2017-06-19 09:28:5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易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亮剑”,共立案审查62件67人,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抓线索来源上下功夫,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网上举报平台、县纪委书记信箱、五级联动平台、设立群众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落实接待日制度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控告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着力在“三资”监管、民生资金、日常监督等工作中积极查找和发现线索,提高执纪审查的力度。

在抓制度健全上下功夫,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制定出台《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管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易门县从严从实管理村组干部若干规定(试行)》《易门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问责规定》《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着力用制度办法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抓整合力量上下功夫,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发挥组织、政法、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作用,及时掌握涉及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积极调动群众、社会舆论等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共同参与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做到快查快处快结。

在抓指导联系上下功夫,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制定出台《易门县纪委监察局贯彻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加强基层力量、工作重点下移、分块分片指导、全面强化监督、工作相对均衡的要求,由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部分省市驻易单位实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进行指导,并帮助其尽快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