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小纪委”的作用,参与民主决策监督,督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让“小纪委”真正发挥大作用。
村监委积极参与民主决策监督。全县93个村监委从村务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切实履行监督权利。按规定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党组织召开的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会议。
村监委积极督促“三务”公开透明。按照要求每月督促村(社区)及时进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按时上报“三务”公开内容至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民提出的疑义,村(社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和处理。通过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积极参加、事后及时公开的机制,把监督渗透到村级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使村干部处处受到群众监督。
村监委切实加强廉洁自律监督。全县个村(居)委会均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主任1名、委员2名,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制度、有办公设备等“六有”。编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流程等进行了规范。目前,全县共有村(居)务监督委员279人,对村组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廉洁履职进行贴身监督。
十八大以来,村监委会协助县、乡纪委查处和纠正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50件,处分50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