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景洪市开展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以来,景洪市纪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督查为推进,严肃工作纪律、抓实末端问效,为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制度机制,层层推进。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工作要求,明确“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短板在哪里就及时补哪里”的专项督查目标,建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各专项工作目标倒逼机制,着力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责任体系,逐项对标对表抓落实,促使各级按职履责、积极作为。
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督查。强化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采取日常监督、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定期督查等多种方式,突出政策落实、职责履行、纪律作风三个方面,重点督查执行要求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力、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责任单位是否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落实,是否存在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常态、动态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防止出现工作推诿和工作空档。
列出问题清单,压实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第二轮综合督查,共列出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28家单位66条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积极采取约谈等方式,对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中工作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政令畅通。市纪委召开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约谈会,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中成效不明显的2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效督导促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全面提升。(魏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