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自查自纠压实执纪审查安全

发布时间:2017-06-15 07:31: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察局坚持牢固树立“安全是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适时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纠工作,纠建并举守住执纪审查安全底线,确保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实现“双零”目标。

强化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主谈、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异地调查、审理谈话、处分决定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移交司法机关等各个方面,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2017年与各乡镇纪委和委局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组)签订责任书26份。

强化自查,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实地自查、查阅卷宗资料等方式,对县、乡两级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自检自查,重点围绕制度执行、安全保障、走读式谈话、人员管理4个方面14项内容55个工作要点,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查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执纪审查工作中物防、人防、技防等是否落实到位;查“走读式”谈话是否认真做好风险预判和预防工作;查开展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情况,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底线意识,时刻紧绷审查安全这根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纠建并举除隐患,结合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岗位交接、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贯穿于执纪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问题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限时整改,不留死角,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形成人人自觉、齐抓共管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局面。

据悉,今年以来,陇川县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2次,发现存在问题10个,整改问题10个,提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意见建议4条。(尹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