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约谈常态化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6-15 07:48:2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澄江县坚持抓早抓小,推进廉政约谈常态化,通过分层分类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回访教育约谈,努力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细化约谈内容。约谈内容为月检季评考核排名靠后的;《“两个责任”目标任务清单》落实不力或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管党治党、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日常督查、随机调研、巡察检查中被点名批评或通报的;要求整改但未按要求或整改不到位的;班子不团结、工作互相扯皮、影响工作进展的;工作中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干部群众中有不良反映的;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等八个方面。

规范约谈方式。约谈灵活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一是定期约谈。定期约见约谈对象,就“两个责任”落实、个人思想认识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约谈,了解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亮点,点出工作问题,交流工作意见建议。二是点题约谈。根据某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点题要求汇报工作,帮助整改提高。三是重点约谈。针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问题,约见约谈对象,使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现场约谈。对日常督查、随机调研、巡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现场约谈,及时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严格约谈程序。约谈前发出约谈通知,明确约谈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采取双向互动,即主动约谈和接受约谈。约谈时,由专人记录谈话内容,填写《约谈记录表》,并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书面反馈约谈对象。

突出约谈实效。对约谈整改事项进行跟踪复核,对约谈后整改落实仍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并列为重点督促对象,追究相关责任。约谈情况将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同一事项被约谈2次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被约谈3次的,年度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约谈4次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建议组织部门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同志进行调整,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