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龙陵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以监察局局长为组长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并组织人员分赴各地开展督查,坚持“三个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督查与责任落实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监督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职能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县政府制定的各项整治内容及措施得到落实。
督查与受理举报、明察暗访、工作联动相结合。在督查工作中认真受理有关部门在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以及个人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法行政等违纪问题的举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痕迹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部门在全县旅游市场整治秩序工作中落实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明察;对旅行社、景区景点、购物场所、旅客等进行走访了解,暗访各部门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县纪委监察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与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督查与严格执行快报快查快处机制相结合。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分工协作,做好违纪问题举报受理、综合协调、调查处理和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执行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快报快查快处机制。严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对各责任主体因不作为、慢作为和受理旅游投诉、处置涉旅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属县管干部的,问责情况一律进行通报。(叶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