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预防提醒教育,在监督执纪中体现严管厚爱。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人,其中,谈话函询2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7人。
运用谈话函询,筑牢第一道思想防线。对反映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切实为党员干部筑牢第一道思想防线,让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运用诫勉谈话,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履职不尽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等情况,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其幡然醒悟,悬崖勒马。
运用书面检查,及时敲响警示钟。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能够主动认错悔错,承担责任,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通过批评教育,为当事人敲响警示钟,使其自我反省、自我纠正、自我革新。
运用通报批评,提升反腐震慑力。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适用于第一种形态或由第二种形态转化,可免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但又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元阳县运用通报批评,做到“以案警示”提升反腐震慑力。(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