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芒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持续发力,标本兼治,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逐步形成。
坚持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维护好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严肃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压力传导,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对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第一种形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做好对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牛鼻子”,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责。强化“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坚持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保持持续震慑。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 “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把顶风违纪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制度规定的纪律督查。围绕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稳增长”等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坚持有案必查,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稳步推进执纪审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逐步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的转变。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据悉,十八大以来,芒市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全市共查处案件179件,涉及182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其中,科级领导44件,涉及45人;一般干部13件,涉及15人;其他121件,涉及126人。(杨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