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8个处理干部11人

发布时间:2017-06-07 07:56:34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以建设乡镇纪检组为保障、以强化监督找问题为导向、以建章立制严执行为目标、以查处基层“微腐败”为重点,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8个,处理干部11人。

以建设乡镇纪检组为保障。在9个乡镇设纪委书记、配备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专干。在村“两委”换届中,全县77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在栋川镇北街社区成功开展“小微权力”试点的基础上,在该镇21个村(居)委会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村(社区)干部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对“小微权力”运行中“办事不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可反映和举报。

以强化监督找问题为导向。围绕“五网”建设、民生资金、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开展专项纪律检查6次。督促清退农村建房用地审批违规收费215.40万元。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查处“庸懒散拖”问题8件22人。每个年节假期都开展明察暗访,共下发通报15期,点名道姓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05人。对2名违规举办乔迁宴的党员干部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以建章立制严执行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乡镇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和《姚安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评议、下级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县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等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以查处基层“微腐败”为重点。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审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落实“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等机制,在保持高压惩腐的同时,紧盯“微腐败”问题,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