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工作,把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通过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者”的作用,对扶贫工程建设、扶贫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的各个环节实施重点监督,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全面纪律保障。
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安排、扶贫资金发放等重大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反映村情民意。决策中,列席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牵头,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成立扶贫项目监督小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工作中的补偿资金核算、实物指标测量、宅基地分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同时组织熟悉建筑工程的村民对安置房施工流程、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测量监督,确保项目快速、科学、全面推进。
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监督。从维护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有效地维护村民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农民关心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补助、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督,使扶贫惠农政策的落实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确保农户真正受益。
在收集问题线索中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本土优势,深入贫困户家中,通过走访座谈,倾听民意,查找村干部在扶贫工作领域中是否存有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违纪的问题线索,并将村民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部门报告,切实了发挥扶贫监督“前沿哨所”的作用。(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