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切实做好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和命名工作,近日,大理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命名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点17个。
2016年下半年,州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州开展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工作。州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各县市纪委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核把关后,向州纪委推荐25家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单位。各申报单位上报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文化环境布置情况照片及开展文化活动音像、图片材料等申报材料,同时,提供审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审计意见和纪委、政法部门对申报单位无违纪违法情况的意见等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作为申报和考评主要依据。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州纪委组成14个考核组,按照“廉政文化环境布置工作开展较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较好、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廉政文化活动开展较好、廉政文化建设有特色亮点”的申报标准,通过查阅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对25个申报单位进行了严格考评验收,并出具了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
综合14个考核组的考评意见和综合考评,决定命名第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7个单位,其中县市16个、州级单位1个。(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