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五道关口”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发布时间:2017-06-01 03:40:22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元江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通过严格落实村民选项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审计验收制度、资金报账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五项制度”,严把“五道关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通过到村到户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设计,确保扶贫项目瞄准贫困对象,重点用于夯实基础和壮大富民产业项目。大力推行群众参与选项制度,择优选择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并严格规定,项目计划一经审批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

严把资金“公示公告关”。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县级扶贫项目和资金由相关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乡镇(街道)扶贫项目和资金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县扶贫办设立扶贫资金监督电话,向全县公布。在涉农资金安排到位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和村,将扶贫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等重要扶贫项目在实施村设立永久性公示碑,单项扶贫项目全部设立项目公示牌。

严把资金“报账拨付关”。制定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实行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有机结合,将资金监督关口前移,按照各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监理、验收及管护全过程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

严把项目“验收审计关”。所有项目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实施,制定扶贫资金报告制度和扶贫资金检查制度,项目完工后,在“村申请、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工程量达标的,出具审计报告后,由县上组织相关单位成立项目联合验收组,到工程现场逐项细致验收。对工程量审计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的给予相应处理或处罚,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审计和验收。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审计检查,对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严把项目“后续管理关”。为了维护项目建设成果,持续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的效益,对已竣工验收的扶贫项目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库,实行项目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和“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管理维护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觉维护意识,尤其是对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安全饮水等涉及面大的关键性公共基础设施,要求各村成立专门的管护小组,形成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等组成联合的管护合力,对蓄意破坏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人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人人管护基础设施的良好氛围。(张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