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管住“小微权力” 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6-01 03:31:55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从规范村级组织“小微权力”的细处着手,加强基层组织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基层“蝇腐”,强化基层权力“末梢”的监督管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1至5月,已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

搭建平台,堵塞“三资”监管漏洞。泸西县在全县8个乡镇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通过“制度+科技”触摸查询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转让出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交易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村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交易中心和乡镇挂钩包村分管领导审核,按招投标程序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实现资产、资源的有效监管。

充电提能,督促村监委履职尽责。采取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途径,帮助村监委熟悉掌握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任务、找准监督重点、细化履职内容,不断提升村监委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实行村务监督工作月报制度,使村监委在村级事务重大决策、村务公开、工程建设、财务收支、“三资”处置、村组干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健全村监委考评机制,倒逼村监委主任认真履职,为少数不主动作为、不作为的村监委戴上“紧箍”,有效激发村监委履职监督责任。

“网格”联群,拓宽监督渠道。按160户至200户为一格,由群众选举出网格长负责责任区内群众诉求和反映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收集、矛盾纠纷的调查、民主制度的监督、政策法规的宣传等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责任区内的矛盾纠纷、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有困难及时上报村“两委”,共同协商解决;有矛盾马上组织各方当事人调处,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有举报反映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及时上报村监委。

宣教促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造村组干部廉政教育基地,整合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县看守所、县文体局、县委党校等部门和乡镇廉政教育资源力量,通过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零距离庭审”旁听现场教育、开展“观影促廉”活动、开展党纪法规政策培训、每半年举行一次典型案例通报会、文化馆“群众大舞台”开展“农村廉政文艺汇演”活动、文体局文化长廊布展廉政文艺作品等方式,警示、警醒广大村组干部,不断提高村组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基层“蝇腐”。以脱贫攻坚工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基层干部纪律作风等为监督检查重点,整合一季度一检查、县纪委常委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等方式,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承包督办责任。严肃查处把手伸向扶贫资金资源,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扶项资金,侵占农村低保、长寿补助、残疾人补贴、五保户和孤儿等弱势群体优抚资金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王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