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创新使用“四书” 促审查对象深刻反省

发布时间:2017-05-28 08:02:2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5月以来,为强化对立案审查期间被审查对象的警示教育,促进审查对象深刻反省,嵩明县纪委加强立案审查环节警示教育力度,创新举措,要求被审查对象自主撰写“四书”(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党风廉政建言书),有效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

《忏悔书》,包含让审查对象回顾成长经历、剖析演变轨迹、反思违纪行为,党性意识被唤醒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让违纪对象通过主动撰写忏悔书,深刻反省和认识错误,尽早纠偏改正,以切实增强“思廉、懂廉、守廉”思想,唤醒党性意识、强化其宗旨意识。

《给亲属的廉政家书》,由被审查同志结合自身的违纪违法发生的原因,应汲取的教训,时刻提醒亲人、家属,心中有戒,筑牢廉洁防线,努力保持廉洁家风,用廉洁维系家庭,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保持廉洁家风等方面。

《给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廉政忠告书》,要求被审查对象以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例,结合自身岗位的特点、发案的原因、向违纪违法转变的过程,联系实际分析履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单位领导和同事提出忠告,避免其他领导和同事重蹈其覆辙,以达到治标促治本,以不敢促不能、不想,以执纪审查促生态好转、风气优化和经济发展的目的。

《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言书》,由被审查对象总结自身违反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结合所在单位机制体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从源头上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建议,以较好的帮助发案单位扎牢制度笼子,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自嵩明县纪委印发实施《中共嵩明县纪委关于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实行“四书一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已有3名被审查对象撰写“四书”,向所在单位提出党风廉政建议11条。(陈敏艳 苏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