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要求的有力举措,是景洪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实际行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 5月26日,在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中成效不明显的2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时景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强调。
会议通报了景洪农场、大渡岗农场2家被约谈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对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要端正认识、全力整改、严格督查、强化协调等整改建议。
市纪委要求,责任单位党委要全面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差距,按照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所有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逐项对标对表抓落实;要广泛发动,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和社会、企业、个人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提升人居环境行动;要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确保行动进度加快和行动质量提升。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上下统一不掉队、整体联动不缺位,措施得当有力度、任务落实显成效。
“我们将立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委总体要求部署落实好提升人城乡居环境行动各项指标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动员、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步骤方法、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工作……”被约谈单位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