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阳县在抽查完成36家“小金库”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派出5个“小金库”问题监督检查组,对元阳县48家相关单位“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此,元阳县“小金库”问题监督检查达82家,做到“小金库”问题监督检查全覆盖。
今年4月初,元阳县接到上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提出相关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划定各乡镇、县级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清理整治对象,分三个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求4月1日至17日由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要如实梳理汇总,如实报告。
自查自纠结束后, 4月18日至26日,由县纪委牵头,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责任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抽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以乡镇为重点,深入南沙镇等34家单位,以采取调阅自查报告,查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从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收入来源、收款票据收入入账、账簿余额、银行对账单、现金存放情况等方面入手,全面检查确定是否以各种方式和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5月22日至26日,县委再次派出5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县委办等48家县属单位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此,全县“小金库”问题监督检查达82家,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奠定了思想基础。(李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