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镇雄县正深入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为确保摸底调查工作“零失误”,镇雄县采取三项措施为脱贫攻坚戴上纪律“紧箍咒”。
突出“五个严格”。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按照省市县的政策要求,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普通农户,摸准农户6个方面的情况,并对调查情况签字背书。严格调查时限,按照县委政府规定的4个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培训、入户调查、评审公示、确认录入四个阶段的工作。严格执行会商会签制度,所有贫困人口名单必须分送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四家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送扶贫办。严格执行督查倒查制度,凡是督察组在随机抽查中发现1户对象不精准的,实行一票否决,“村三委”和挂钩帮扶单位摸底调查工作推倒重来,并对入户核查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制度,卡准时间节点,对6月25日前出现的不精准问题,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凡是在6月25日之后出现不精准问题的,坚决追责问责。
强化“六个严禁”。严禁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中,不严不实,敷衍了事,核查工作失真失实,报送材料弄虚作假。严禁在工作中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作决策、定项目。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借脱贫工作之名挥霍浪费,贪图享受,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严肃责任追究。在县脱贫攻坚督察组、上级审计、随机抽查、专项纪律检查和日常调研中,一旦发现对象不精准的,将对入户调查干部、村三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乡镇和挂钩帮扶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对在摸底调查、评审公示、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实在、识别不精准,以及弄虚作假、用“贫困帽”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实行履职考核“一票否决”、晋级晋升“一票否决”、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