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马关县结合实际,出新招、实招,促进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晒出责任清单,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年,马关县各级党委(党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有效解决责任虚化和责任空转问题。县纪委每季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责追责。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继续推行《马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马关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痕迹管理办法》,制定《马关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清单》,将党风廉政派单履职和任务清单明确细化乡(镇、场)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及纪委、纪委书记的职责,并将这些责任清单列入个人档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年终实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将压力层层传导到乡(镇、场)、村(社)、站所。今年,县委政府与各乡(镇、场)、县直部门签订马关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4份,开展派单履职督查10余次。
廉政教育引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工作部署和廉政教育同步推进。马关县14个乡(镇、场)在每次部署农村工作的同时,一并对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做到两项要求同步化。加大农村基层廉政教育力度,各乡(镇、场)每年组织召开2次农村干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村干部的廉政意识,每年组织对村务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完善和规范村务监督员的运作机制,促进村务监督员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发挥宣讲团主力军作用开展廉政宣传,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为有效载体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不断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在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今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已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0余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2次。
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村村都有“明白账”。 资金监管,台账先行,制定《资金监督台帐》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场)纪委监督职能作用,14个乡(镇、场)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帐,强化对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对各村委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促进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使用安全。村村都有“明白墙”,制定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以政务事项、村民自治事项、财务事项等作为村(居)务公开内容,从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全方位每月向群众公开,切实将村干部权力“晒”在阳光下,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腐败问题发生。同时,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工作职责,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村内重大事项都经过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今年,共对村(居)务公开报备、资金监督台帐进行督查14次。
构建监督体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马关县在13个乡(镇)下属村委会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凡村中有重大事项决策,邀请监督员参加,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每年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马关县延伸了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各乡(镇)在检查农村工作的同时,一并对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进行1—2次集中检查,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基层督促整改,并在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排查问题线索,捕捉重要案源,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切身利益。
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服务水平能力。严格落实乡(镇、场)党委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结合农村实际,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入手,利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县纪委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日常管理台帐,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状态,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同时,紧扣“便民服务”这一主线,县纪委对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进行督导,确保民生实事真正为民。(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