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宁县纪委以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让整治基层“微腐败”为精准脱贫工作保驾护航,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警示确保不想腐。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对照精准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风险进行政策宣讲,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严格按照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和整治基层“微腐败”各项要求对照检查、约束行为,切实做到按党的政策法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不断提高村组干部的廉政意识、履职能力。制定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纪委通报及会议多途径的宣讲农村基层典型案例和反面素材,进一步树立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把廉洁履职贯穿到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2017年,全县共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和法纪教育培训21次。
强化监督确保不能腐。下发《华宁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查岗制度和召回办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和驻村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先后多次组织督查组对全县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坚持把加强脱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结合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政策落实、脱贫资金管理和扶贫脱贫领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今年以来,开展脱贫攻坚政府兜底住房保障资金、2016年政府兜底危房建设、8个贫困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华溪镇整乡推进部分项目建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次。
执纪问责确保不敢腐。重点关注搜集脱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脱贫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涉及的信访举报件及时进行处置,注重脱贫领域初信初访,加大办理力度,快批快转快办。从抓实信访督办、压实责任入手,强化交办,分级催办,跟踪督办,全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涉及脱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与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将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款物及扶贫款,落实脱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