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纪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会议强调,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5家单位要充分认识诫勉谈话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思想上深刻反思,充分认清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的差距,从行动上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内监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受到诫勉谈话的5家单位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一个整改落实方案、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讲授一次专题党课、解决一至二个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套制度、上报一个整改落实专题报告、接受一次复查验收的“八个一”整改行动,认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力举措,切实整改存在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效,进一步抓实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上,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整改工作和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杜永祥 汪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