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近日,梁河县48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向组织“晒了家底”。
安排部署“快”,确保认识到位。及时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中央颁布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及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思想,主动把“家底”晒好,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健康”运转。
内容解读“细”,确保规范填写。此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涉及的填报8项家事、6项家产14项内容,为了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加直观理解,梁河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对填报事项逐项解读,并对报告的重点内容、注意事项、填写方式和可能出现的漏填、错填项目进行了注解,为扎实开展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把关“实”,确保内容准确。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为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梁河县纪委要求,领导干部要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在报告“承诺”栏签名。为保证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表均由单位负责人对报告内容逐一把关审核签字,确保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遗项。针对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个人补充完整或重新填报。
抽查核实“严”,确保落实到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比例,对纪检监察干部申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随机抽查核实。针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措施,坚决维护了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