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29份“责任状”确保执纪审查工作“双零”

发布时间:2017-05-21 07:39:49   来源:德宏州纪委

“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执纪审查和审查安全‘两手抓’……将安全事故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近期,瑞丽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层层签订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执纪审查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把执纪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有效管控。市纪委委局各室(部)、各派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签订了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共29份。

责任书主要包含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四个方面,同时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追究有关事项。

“今年签订责任书的范围和力度扩大了,除执纪审查相关部门外,宣传、组织等部门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充分表明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组织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后表示。

据了解,一直以来,市纪委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始终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先后组织执纪审查业务人员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10余次,组织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培训1次74余人;通报各类执纪审查安全典型案例5次,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传导执纪安全意识,进一步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实现执纪审查工作‘依纪依法执纪审查零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零事故’目标……”市纪委执纪审查分管领导要求。(姚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