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一月一通报”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9 07:44:1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进一步调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质量,营造人人参与写作的大宣教氛围。近日,福贡县纪委制定并印发了《福贡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各乡(镇)纪委、县直及省属各单位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机关各室每月至少上报2条工作信息,每年累计不少于24条工作信息。县纪委宣传部每月至少上报10条工作信息,每年至少完成120条。报送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向中央、省、州纪委报送的信息,必须按照程序逐级转报,不得越级上报,否则不计入信息报送任务。

《办法》明确了考核奖惩机制,以年终信息考核计分为依据,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以及主要信息漏报、瞒报、迟报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报送任务的,将由县纪委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