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清理整治“小金库” 制定整改防控措施12条

发布时间:2017-05-18 07:38:1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紧盯“小金库”问题,持续深挖根源,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清理整治,严堵“小金库”问题滋生源头。

近日,昌宁县纪委进行深入调研和剖析,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委办公厅、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对全县“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提出“七严禁”纪律要求,明确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纪律“红线”。

为谨防“小金库”衍变成贪腐“温床”。该县纪委牵头,会同从财政、审计、国资、民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历时一个多月,从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情况;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情况;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检查组对柯街、勐统、大田坝3个乡镇和工信、林业、发改3个县直部门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抽查账目、收入核实、支出追查、账户核对等方式,梳理出“小金库”问题清单5项,制定整改措施5条;其余10个乡镇、124个村(社区)、60个县直部门广泛自检自查,汇总梳理风险点8个,制定防控措施7条。

通过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专项检查及各单位自检自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工作总体良好,“小金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纪律意识有差距,极少数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纪律意识薄弱;少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存在监管漏洞;有的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精细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等。

针对存在问题,昌宁县将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及时整改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该县将以堵塞“小金库”问题滋生源头为出发点,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强化专项整治及相关财经纪律的宣传力度;督促完善相关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资产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加大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力度,引导群众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履职、严守纪律。(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