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镇雄县聚焦纪律作风,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纪检机关的职能定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从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从镇雄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实际出发,以“耽误不起”的责任感和“懈怠不得”的紧迫感,带头做好包保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重点盯紧、及时查处、优先办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对因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贫困乡镇不能按时限完成摘帽、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不能按时限脱贫出列的党员领导干部,一查到底、一追到底。
强化专项检查抓监督。以专项纪律检查为抓手,紧盯脱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和提款报账等重点环节,紧紧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程质量、干部作风、扶贫成效等,延伸监督触角,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指问题的“四不三直”方法,对各乡镇(街道)、挂钩帮扶单位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覆盖专项纪律检查。常态化加强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提高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对在脱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时限完成贫困乡镇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的党委、政府领导、分管领导和村组责任人员,对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领导,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严肃责任追究抓执纪。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紧盯脱贫攻坚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缺斤短两及弄虚作假、人浮于事、进度迟缓等问题,严查在精准脱贫中庸懒散、软浮拖、工作不实的行为,严查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利用扶贫资金、扶贫政策搞“政绩工程”,“假脱贫”、“数字脱贫”的行为。对脱贫攻坚中出现“豆腐渣工程”“超标工程”和“烂尾工程”的,严格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追责问责的警醒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铁的纪律作风保障。
截止目前,全县共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48批次,开出问题清单5份,涉及单位46个,问题130余个。对乱戴“贫困帽”、贫困户信息不精准等问责66人,弄虚作假问责12人,“农危改”把关不严问责28人。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63件(重复件26件,上级交办20件),初核137件,立案24件54人,通报曝光6起典型案例。(刘兴孟 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