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严查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7-05-16 07:38:53   来源:德宏州纪委

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穆都崩,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以其妻子的名义重复申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10000元用于个人建房费用支出,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这是近期陇川县查处的一例“微腐败”问题。

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陇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查扶贫领域中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以务实举措整治发生在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文章”上求实效。

严字当头,强化日常提醒。转变过去只盯违纪违法者,现在放眼盯住全体党员干部;把常规性的提醒谈话乃至轻处分作为纪检工作的“重头戏”上演,立案查处只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有病”就及时“开方”,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对不予改正的及时作出处理,尽量把党员干部挡在违纪之前。自脱贫攻坚启动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3次,作风督查10次,通报批评54人,6个单位,诫勉谈话3人,约谈2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层层设置防线,防止小毛病变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行走。

强化制度,严查扶贫问题。研究出台《陇川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方案》《陇川县贫困人口再识别摸底调查抽查工作督查方案》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切实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行动迅速、务求实效。

监督问责,确保扶贫成效。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加强线索排查;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目前,县纪委共收到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件2人。(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