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陆良强化措施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的党、政纪案件实行片区审理。截止目前,全县共计组织片区审理党政纪案件195次230件,处分230人,无一起申诉案件,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有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合理分片,聚“合力”。将全县12个乡镇(街道)纪委和31个设纪委(纪检组)的县直单位按区域位置和行业特点合理划分成六个片区,明确两名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纪委书记任正、副组长;2008年9月全县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片审小组合并调整为五个,分别由五个纪工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审理各自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委及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的党政纪案件,将分散的43个案件查办部门“编排列队”,凝聚力量,规范审理。
严格要求,增“压力”。要求各片审小组人员以“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严守办案纪律,重事实、讲证据,认真履行审理职责,审阅全案卷宗时注重对程序、手续及量纪定性的审核,同时结合违纪人员的错误性质、违纪情节、危害后果及调查期间的表现,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集中审理,显“活力”。审理前,由办案单位将调查终结、签批后的案件交对应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阅卷、送县纪委案审室审阅把关后,以书面形式向本片区负责人提请审理。各片区组长根据办案单位所提出的审理要求,拟定审理方案,涉案单位人员只汇报不审理。片审时,县纪委案审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指导,每位参审人员经过审阅全部卷宗后,畅所欲言,围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提出审理意见,经过现场人员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由主审人总结宣布审理结果。片审后,参审人员在审理报告上签名,确认所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定性准确,对案件质量负责。
规范立卷,提“效率”。案件审理完结后,由办案单位根据片审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修改完善后的全案卷宗材料再次报县纪委案审室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程序作出处分,并在规定时日内完成处分决定及处理执行情况相关表册的送达。同时整理全案文书,制作目录,形成材料齐全、字迹清晰、卷面整洁的全套卷宗,做到管理统一、立卷规范、质量高效。(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