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追究问责、强化纪律审查……元阳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使监督执纪问责向基层延伸。
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14个乡镇和县直68个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书记就如何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了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体系,明确检验和衡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标尺,引导督促各级各部门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严格追究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面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综合运用问责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和问责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严肃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执纪审查。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乡镇纪律检查协作工作机制、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制作用,建立乡镇纪委向县纪委汇报办案情况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巡查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47件,给予党纪处分29人,政纪处分7人,全县通报问责3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有力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