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把谈话函询做深做实,元谋县纪委做到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把关规范,不断增强纪律检查中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1至4月,该县共开展谈话函询4人,诫勉谈话1人。
制度规范,确保有章可循。结合实际印发《元谋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让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对每种谈话的适用情形、程序要求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充分利用元谋县纪检监察网站、元谋手机快讯和短信平台,加大“谈话函询”的宣传,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确保有章可循。
程序规范,确保坚持标准。谈话对象确定后,认真分析其岗位和性格特点,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力争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做到心中有数。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审批备案、组织实施、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签字背书、分类处置、审核归档的一系列流程,并将相关文书制度化,做到规范可行、全程留痕,为全县开展谈话函询提供了依据和规范。
把关规范,确保严肃执纪。严格按照线索分类处置标准,坚持集体排查研究、严格审核把关,把握“三个可以谈”和“三个不能列入”。同时,谈话函询的线索登记、处置方式、回复情况等统一由信访和案管室集中管理,回复情况和处理情况由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防止了谈话函询的简单性、随意性、形式性,彰显了执纪的严肃性。(张立琼 杨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