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着力点,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1至4月,处置问题线索10件,立案12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各乡街道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存在的问题,强化调研和督查,督促各乡街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红塔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关于报送班子成员履行“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情况有关数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规范“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
严格落实工作规则,问题线索动态“清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信访室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注重抓早抓小,做到快查快办、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态势。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教育警示大多数,又严肃打虎拍蝇;既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又持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态势。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审查1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6人,第二种形态1人,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8人。
坚持“两个责任”约谈,强化责任担当。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区纪委书记单独约谈11个乡、街道的“一把手”,区纪委副书记集体约谈54家区直部门“一把手”,并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周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