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纪检审计紧密协作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5-06 14:13: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强化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有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由县纪委、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违纪问题线索,讨论协作配合事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在纪律审查方面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确定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归口协调与纪律审查相关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事项办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沟通等事项,必要时可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调阅对方的内部信息资料。

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审计机关在各类审计中,不定期向县纪委了解被审计对象有无与审计内容相关的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在不泄露工作意图的情况下,加强针对性审计,并将有关审计结果书面反馈县纪委。在审计中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并协助县纪委核查涉嫌违纪违规单位财务问题,确保问题线索移送无缝对接。

构筑监督制约合作机制。县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县委巡察工作,涉及审计业务等事项需审计机关协助的,审计局根据需要从人才库派出财会知识扎实、查账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参加,形成合力优势,提升监督成效。县纪委和审计局在各自监督工作中发现存疑的问题线索,可以互相提请对方提前介入和共同研判。县纪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审计局通报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各类监督检查结果信息。

强化执纪监督交流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优势,适时安排经验丰富的纪律审查人员和审计业务骨干相互交流,通过讲授财务知识、纪律审查技巧经验等,提高双方业务薄弱环节。如该县纪委讲授如何取证笔录,提高审计干部查办案件能力,审计局讲授财经知识,提高纪检干部从账面上发现问题的能力。(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