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盟县纪委在全县推行乡案县审工作制度,严把“四道关口”,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有效提升了“乡案县审”工作质量。十八大以来,西盟县共“乡案县审”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乡案县审率达100%,截止目前,未发生受理过一起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严把案件材料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执纪要求,对必备的立案手续、调查报告、证据材料、谈话笔录等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材料不全或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乡(镇)纪委补充调查,待材料完备后再进行审理。同时,通过定期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检业务知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办案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有效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严把事实证据关。对案件认定的每项违纪事实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查看违纪事实是否明白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能否构成证据链,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否完备。同时,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加强配合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确保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严把定性量纪关。对基层纪委立案调查处理的案件,在全面审核违纪事实、证据材料、手续程序的基础上,根据违纪情节,严格对照党政纪规定,提出审理意见;对于量纪意见分歧较大的,及时同上级纪委沟通,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对定性依据不准确、理由不充分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卷并要求补充完善或改正。
严把案卷规范关。县纪委制作了统一的归档案卷模式,要求基层纪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做到每个案件的卷宗各个部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基层纪委案件统一编号管理,并建立电子档案库,规范案卷管理。(吴跃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