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采取配强队伍、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加强培训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有效解决了人员不足、职责不明、监督无力等村务监督问题,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
配齐配强监督队伍。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规范运转,文山市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选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369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解决了村级事务和农村干部监督乏力的难题。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有人员、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的“五有”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软硬件设施,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联系村民制度、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同时,制定出台《文山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将村务公开、财务收支、重大事项、政策落实以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实现村务监督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
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把村(居)务监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做到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采去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民政、交通、水利、农业和林业等涉农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村务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各乡镇(街道)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人自觉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同时,制作了《村务监督工作须知》1000余册下发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手中,使其能熟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确保每名村务监督员熟悉业务,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
今年以来,全市17个乡镇(街道)369位村(居)务监督员参与村(居)务监督3821次,涉及资金6009.026万元,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38次,涉及资金3.8万元,提出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68条,被采纳82条,调解各种矛盾纠分194起。有效促进了村(居)务公开工作,提升了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