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约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

发布时间:2017-05-04 07:32:2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约谈不是目的,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对党的事业,一定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千万不能只是挂在口上、贴在墙上,而是要以行之有效的行动抓好落实……”这是景洪市纪委负责人在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10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的一幕。

5月2日,景洪市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会,对在检查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10家单位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会议通报了景洪市委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指出10家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各被约谈单位要提高认识,用“四个意识”的要求来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从严治党一系列要求抓好落实。要正确看待问题,不回避、敢担当,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认真整改。要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针对问题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常抓长、抓深抓细、抓严抓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力量。

“今天的谈话,对我们是一种鞭策。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我们将引以为戒,不折不扣、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于律己,严守党纪。”10家被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纷纷表态发言。

据悉,市纪委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年中将对不合格单位和基本合格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