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松山村结合当前的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新措施,要求3月1日后死亡的人员,实行百分之百火化,一切丧事从简,不扎纸火,不搞吹吹打打及其他活动,节省了开支,群众很满意。”昌宁县温泉镇松山村支书介绍到。
一直以来,昌宁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领和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厚植民风“土壤”,狠刹基层不正之风。
耈街乡移风易俗“新规定” 创建节俭“新风气”
用活村规民约、组规民约中的廉政文化元素,汲取精华,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增强群众崇廉尚廉意识,推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如:耈街彝族苗族乡小马鹿塘村民小组在《组规民约》中规范红白喜事方面提出“五取消、两减少、一增加、两杜绝”,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违反者上交500.00元违约金,专项用于奖励做得好的农户,该乡运用此类措施,引导村民遏制大操大办之风,形成节俭新风气。
“不务正业败民俗,安逸滋生犯偷赌”,在勐统镇长山苗族村完小,这样的双语苗族古训遍布校园墙面,该村通过利用苗族家规古训发挥引导教育作用,民风转变从娃娃抓起。同时,该县充分发挥家训、古训等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收集整理家规家训,制作《昌宁县党员干部家规家训及廉洁齐家箴言征集选编》供全县党员干部阅读,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不组织、不参与大操大办,带头革除陋习,自觉接受监督。
此外,该县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送廉政短信、集中谈话等方式,提前提醒、打好“预防针”。建立基层干部自律承诺、申报备案、违规处理等制度,进行台账管理,让整治落细落小落实。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狠刹基层不正之风。(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