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绥江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抓学习,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问责条例》出台后,绥江县及时组织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并在全县组织开展《问责条例》宣讲8场次,全县共2500余名党员干部聆听宣讲。通过宣传教育,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根植于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让担责、履责、尽责成为行动自觉,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划出底线,不碰红线。
抓监督,让廉政勤政成为常态。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大力整治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0余次,发现问题单位9个,全部督促落实整改。通过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督促权力规范运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勤政”形象。
抓问责,让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共开展提醒谈话14人次、集体约谈89人、诫勉谈话36人次、函询21人次。对违反《问责条例》规定情形、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及时亮剑,动真格、严问责,绝不手软。截至目前,共问责领导干部42人、单位4家。
抓通报,让问责结果发挥作用。把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倒逼加压,促进责任落实,发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积极作用。及时转发上级通报典型案例12起,下发通报9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康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