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把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州委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的有力抓手,深入持续推动,确保取得成效。2016年以来,全县共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16个。
迅速行动早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在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文件当日,及时制定下发通知,对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红线”、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方法步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在接到文件第一时间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
层层落实压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根据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发动,加强宣传引导,压实查纠责任,严格时间政策界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界限划红线。明确“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等七种严禁的以及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但在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中未主动纠正整改的,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再给最后一次机会,凡在规定时间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县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规定时间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全县10个乡镇、57个县级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1个单位存在并如实上报了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1个,“小金库”账户结余资金22624.60元于4月11日上缴了县财政。(李正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