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N+1”督查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4-22 08:33: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您的帮扶联系人是谁,是否经常到家里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有没有在岗?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里开展了哪些扶贫工作?家里得到了哪些扶贫政策的帮助?......”这是昌宁县纪检督察组开展脱贫攻坚抽查与村民的了解问话。

今年以来,昌宁县推行脱贫攻坚“N+1”督查形式,即:13乡镇纪委督查+县纪委抽查。以督查促落实,以抽查促实效,为全县脱贫攻坚稳步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乡镇纪委干部到村民家督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依托平台,开展督查。每月,各乡(镇)纪委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根据县纪委确定的1个贫困村、2户扶贫户抽查对象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情况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汇总上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违规违纪的,按干管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处理并逐级上报处理结果;对涉及业务方面的问题,移交各级扶贫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县纪委干部到村民家抽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带着问号,进行抽查。县纪委组成抽查组,对各乡(镇)纪委上报的督查情况采取不定时限进行实地抽查,强调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确保督查取得实效。围绕脱贫攻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伍工作开展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纪律、帮扶单位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等主要方面,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督查组13个,抽查组5个,开展抽查督查5次,督查39个贫困村及驻村扶贫工作队、130户贫困户。其中,1个驻村工作队因请销假制度不完善被责令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检查。(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