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县组织10名拟任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试题重点突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内容,严把干部提拔“入口关”。
“任前考廉”在考试程序上体现了“从严要求”。县纪委根据县委组织部提供的干部任用信息,严格细致和周密部署考试程序,制定具体考试方案,确定考试地点、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拟任干部公示期间举行,采取集中闭卷考的形式,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监考,如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指定专人阅卷统分,领导逐级进行审核,杜绝“人情分”和“关系卷”问题的发生。县纪委将成绩及时反馈给县委及参与考试本人,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任前考廉”在考试内容上确保了“有的放矢”。在考试内容上,科学划定考试范围,及时补充完善新内容,确保每一次考试都有“新血液”。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全部列入考试范围的同时,重点突出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等新内容,使任前考廉题库不断得到更新、完善。
“任前考廉”成为了干部选任的“重要关卡”。实行干部“任前考廉”,将廉政教育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倒逼领导干部认真系统地学习廉政法规,对干部是一种严厉的诫勉,让干部有压力,也带来了动力,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学习掌握廉政知识的必要性,同时也使廉政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该县自2009年开展任前考廉以来,一直将廉政考试成绩和廉政勤政考核作为干部任用重要依据,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可安排补考一次,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县委将不予提拔使用。“任前考廉”成为该县新提拔领导干部上任的“第一道关卡”。( 杨斌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