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以来,按照省、市对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易门早安排、早行动,再自查、再督促,全面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到位。
早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从今年4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易门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界线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清理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
早行动。按照要求,4月1日—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将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
再自查。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在4月10日已完成第一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再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清理整治,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吃深吃透精神,结合实际盯紧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切实做到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不设盲区、全面覆盖,既要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同时也要组织好对下属部门、单位、企业、村(社区)的监督检查,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同时明确时间界点,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必须主动报告、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再督促。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4月14日,县纪委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强调和重申省、市、县清理整治“小金库”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再次提醒自查自纠时间界点,并派出5个纪工委对其联系单位进行再教育、再督促,再次传达学习了省、市、县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和省、市、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联系单位再次对下属部门、单位、企业、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县纪委还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出廉政短信737条,提醒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再次扎实组织全面自查,及时主动清理“小金库”问题。
全县各级各部门共主动上报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问题1个,其他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12个,并已将存在问题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张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