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山县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展开。
“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会同县财政、县审计、县民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网址贡山县廉政网及举报电话:3513767。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禁违纪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理、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它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在规定时间后,凡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