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把中央、省、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坚决清理整治“小金库”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抓好落实,层层抓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网上举报网址和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山市及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全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范围及步骤。在市委常委会上,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对整治“小金库”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落实部署要求,深化“小金库”清理整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市属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真正做到自查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截止目前,全市共 80余家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十八大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私设“小金库”案件9件(审计部门移送3件),办结8件,正在办理1件;涉及14人(1人待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7人,受双重处分4人。(张芸)